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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三年秘密调查发现贩婴网络 不求名利为尽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8日05:44  南方都市报
民警三年秘密调查发现贩婴网络不求名利为尽职
马汉强近照。

  一个愿意默默无闻为一个拐卖婴儿案秘密跟踪调查三年的警察;一个有十几名县、市人大代表和警务廉政监督员主动向警方提出向他学习的警察;一个在2000年至2009年连续10年年度考核优秀的警察。在海丰很多人的心中、尤其是龙津派出所管辖的居民心中,破大案的马汉强只是让他们惊叹,他们更为喜欢的是那个他们认为平时温文尔雅、亲切中有点腼腆笑容的马汉强。

  线索:没有地址没有姓名

  (旁白:因为线人举报说一个女人可能在拐卖婴儿,海丰县龙津派出所民警马汉强对此进行了长达3年的秘密追查,最终发现了一张巨大的贩婴网络,然后他把掌握的情况全部移交给海丰县公安局刑警队。2010年1月22日,海丰警方破获了这个广东省今年最大的拐卖男婴案。)

  南都:还能回忆起当时的线人举报的情况吗?

  马汉强:当时是在2006年,线人说,他听说有一个叫“阿香”的女人可能在拐卖婴儿,家就住在海丰名园村。

  南都:从线人透露的信息看,其实有用的信息并不多?没有地址、没有姓名。从警方办案的角度上来说,这算是一个必须要跟踪的线索吗?

  马汉强:线人的举报信息确实不多,也不能算必办的案件。但是线人信任我,愿意将他掌握的情况告诉我,我觉得最起码应该要去了解一下,那样才对得起线人的信任。

  南都:于是你就开始接手调查?

  马汉强:是的。其实我调查也有两个便利条件。我家就住在名园村,找邻居喝茶聊天很正常,不会引起注意,有助于收集情报。另外,我现在是龙津派出所内勤,名园村并不在我们派出所辖区范围,我又不是刑警,即使有什么稍微大的动作,也不会引起人贩子怀疑。现在的犯罪分子对警察的管区、警种非常了解。

  南都:可以这样理解吗———你调查这个案件,是既不在你的辖区,也不属于你工作范畴?

  马汉强:(笑)确实是这样的。所以我基本上都是利用下班时间和休息时间进行信息采集和秘密跟踪。

  南都:为什么当时没有考虑把案件的线索交给刑警大队?那样的话,你不就可以解脱出来了吗?

  马汉强:有几个原因吧,第一是当时我手上掌握的信息并不确定,第二我有侦查的便利条件,第三,我做内勤前就在刑警大队做侦查员,对各种侦查的手段也十分清楚。因此,我希望能够掌握充足的证据后才将线索交出去。(笑)说实话,在当时,我确实有种责任在身,责无旁贷的感觉。想着自己就是一个警察,努力去做事总不会有问题。而且,这个事情,我还是向我们的所长黄明汇报了,得到了他的大力支持。

  暗访:用两年时间才确认疑犯

  南都:从2006年接到线报,到2009年9月底,你将掌握的拐卖婴儿网络的情况交给海丰公安局刑警大队,有长达3年的时间。这三年中,你是怎么做的?

  马汉强:因为确定了阿香居住在名园村,不过名园村是像广州三元里那样的城乡接合部,有1万多人,范围也比较大。我就经常带着我的孩子以散步的名义在周围走,一边观察情况一边向附近的邻居打听出生孩子的情况。之后,就通过和不同的朋友聊天,让他们注意一下陌生人呀,孩子的情况。还有就是向人打听一下最近过来的名字中有“香”字的人名。

  南都:你是什么时候把怀疑对象锁定为林秀香的?

  马汉强:大约是2008年,我就觉得林秀香有重大嫌疑。当然那个时候只是怀疑。因为林秀香搬过来后,有相当一段时间并没有什么动作,所以开始的调查没有取得进展,而且他们的房子是在2001年前后就在这里买的,甚至比我入住的时间(2003年)还要早,和线人描述的有些出入,所以一段时间没有具体的线索。直到2009年初,我就有很大把握我的侦查方向没有错。

  南都:为什么那个时候就有把握了?

  马汉强:2008年,我把怀疑对象锁定林秀香后,就通过发展线人进行近距离观察。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他们家中经常有婴儿啼哭声传出,不时有形迹可疑陌生男女,鬼鬼祟祟抱东西出入其家。我们观察到每次到他们家的人员不同,开的车牌也不同,而且都是外地车牌。车到了以后,车上总是先下一个人进到她家,来回几次后,就从她家抱出一个纸箱子。我们观察她这么久,她已经上了年纪,平时很少和邻里联系,但是总有那么多不同的外地人来找他,太让人怀疑了。

  南都:为何那时候没有考虑对她采取措施?

  马汉强: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证据问题,这些人的反侦查意识很强。我曾经通过一个线人找上门去,表示希望能够买一个婴儿继承香火,听说她有办法。结果林秀香说,她只是偶然给人家介绍一两名女弃婴,婉拒了。这些人知道自己做的是违法的事情,非常警觉,他们一般情况下都会把婴儿和自己分离,这样即使警方行动也很难抓到确实证据。此外,他们交易的对象也是由熟悉的人带着才敢交易,而且都是采取先“下单”的方式进行,这样也可以有效防止人赃俱获。所以没有确实的情报和证据,不可能动手。另外一点是人贩子都有一个网络,警方的行动目的是摧毁整个网络,这也决定了不能莽撞行动。这些人贩子一有风吹草动,就偃旗息鼓,那样会给侦破带来极大的难处。

  上交“不求名利只为尽职”

  南都:你是在2009年9月把你掌握的情况给了海丰刑警大队。可以这样说,那时候是即将面临收网的时候,用功利一点的话说,也是即将获取功劳的时候,你为何会选择这个时候把自己侦查3年的案件交出去呢?

  马汉强:进行调查,是人民警察应分的职责,不是为了获取名利。这个案件涉及的贩卖婴儿的网络十分大,涉及的地方也很多。我们只是基层派出所的干警,不要说我个人,即便是一个基层派出所承担这样大案件的侦破工作也十分吃力。为了更好地打击这个贩卖婴儿的网络,我们需要更为专业的队伍、更为强大的部门完成这个工作。海丰公安局刑警大队就是“对口”的部门。

  南都:你前期做了一系列的工作,不过我们发现在接下来海丰公安局成立的“1·22”特大贩婴案专案组中,你也没有成为专案组成员。

  马汉强:这主要是分工的问题。我是派出所内勤,有自己的一摊事,工作也比较繁忙。而且我把案件情况和线人情况上交之后,海丰刑警大队又持续对林秀香案件进行了侦查,也掌握了比较全面的情况,加上海丰刑警大队警力也比较充分。不过,主管刑侦的副局长郑海路一直很清楚我做的事情,认同我的工作。

  特写

  十多位人大代表主动提出向他学习

  到海丰县龙津派出所采访时,所长黄明谈到对于马汉强表现的评价,很有底气地说了句,“你可以在外面随便采访群众,10个人中有至少8个人会说他好,还有两个人应该是说他过得去”。海丰公安局政治股的陈主任告诉记者,马汉强因为其在派出所的表现得到了十几个县市人大代表和警务廉政监督员的高度认同,主动提出要向马汉强学习。

  今年73岁的海丰县人大代表李营也是警务廉政监督员之一,他也曾提出要向马汉强学习。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和马汉强非亲非故,就欣赏他有原则,办事认真负责。

  在龙津派出所采访时,记者发现马汉强算是一个“名人”了,很多群众提起他都表示夸赞。对此,马汉强表示,“群众的表扬是我的最高荣誉”。黄明说,马汉强从2000年到2009年连续10年年度考核优秀,这可以说明他的工作态度。

  统筹:南都首席记者 姜英爽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谭林 通讯员 夏晓露 陈克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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